温瓯教政〔2005〕59号
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
关于在区内公开选调部分省、市级示范性
学校(幼儿园)教师的通知
各镇(街道)中心学校、直属单位(学校),各中小学:
为了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需要,进一步加强省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教师队伍建设,有利于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,经研究,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部分省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教师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调对象
本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、直属单位优秀教师。
二、选调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工作踏实,师德优良,身体健康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2、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比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,教学经验丰富,曾获区级教坛新秀;或在区级课题评选获二等奖、优质课评选获区二等奖、论文评选获区二等奖及以上者。
3、具有较强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技能、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操作能力;
4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(时间计算到2005年8月底,下同)。
5、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,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。教龄满3年。
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:
1、有“三乱”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;
2、近三年受党、政纪处分者;
3、违反有关规定,受教育局通报批评未满三年者;
4、近三年,学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、不称职者。
三、选调名额
根据景山中学等7所学校(幼儿园)的申报(包括经局批准的景山小学),这次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共15名(具体见下表)。
公开选调教师统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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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|
语文 |
数学 |
英语 |
美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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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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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山中学 |
1 |
1 |
|
|
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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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桥中学 |
1 |
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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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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梧田二中 |
1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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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2 |
|
景山小学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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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|
|
3 |
|
景山中学小学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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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|
1 |
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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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桥一小 |
1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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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2 |
|
瞿溪一幼 |
|
|
|
|
2 |
2 |
|
合 计 |
6 |
4 |
2 |
1 |
2 |
15 |
四、选调程序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采取个人申报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:
1、个人申报。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教师,必须于2005年6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职称证书,区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、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,申报表(附件2)等材料,向所在直属单位(学校)、中心学校提出申报,经研究同意后,由直属单位(学校)、中心学校汇总上报到教育局政工科。
2、资格审查。根据文件规定,经区教育局审核,符合选调条件的参加考核。
3、组织考核。包括笔试、试教、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和履职考核(具体时间另定)。
4、审核确定。区教育局根据考核成绩的总分和最低控制分数线,按其申报的选调学校、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,并予以公示,接受学校和教师的民主监督。
五、考核内容与分值(总分为100分)
1、笔试:专业知识(25%)。
2、试教(55%)。
3、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(word操作、Excel数据处理、Powerpoint制作,10%)。
4、履职考核(10%)。具体细则见附件1。
六、其他事项
1、各申报对象原则上要申报与专业对口的、某一学校的某一学科。
2、为确保本次选调教师的质量,考核总分设最低控制分数为75分,即考核成绩总分低于75分的,不予接收;若考核总分75分以上(含75分)的对象多于公开选调指标的,则按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调对象(出现同分,依次按试教、笔试、履职成绩高者优先考虑)。
本次公开选调教师涉及面广,时间紧,政策性强,要求各单位、学校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,并做好有关教师的申报工作。
附件:1、瓯海区省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公开选调教
师履职考核细则
2、瓯海区省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公开选调教师
申报表
二○○五年六月十日
主题词:教师 选调 通知
附件1
瓯海区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公开选调教师履职考核细则
(共10分)
1、学历、职称分(1分)
中学教师具有硕士学位1分,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学历1分;中高1分,中一、小学高级教师0.5分(两项合并计算,不得超过权重分,下同)。
2、名师名校长(培养对象)、教坛新秀分(2分)
省级2分,市级1.5分,县(市、区)级1分。
3、荣誉分(单项先进减半计算,同年只取最高分)(1分)
国家级1分,省级0.75分,市级0.5分,县(市、区)级0.3分。
4、课题科研成果分(只取结题课题主持者、执笔者,同年取最高分)(2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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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级 |
省 级 |
市 级 |
县(市、区)级 | ||||||||
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|
2 |
1.75 |
1.5 |
1.5 |
1.25 |
1 |
1 |
0.75 |
0.5 |
0.5 |
0.25 |
0.1 |
5、教学研究论文分(只取论文第一作者、同年取最高分)(2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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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级 |
省 级 |
市 级 |
县(市、区)级 | ||||||||
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|
2 |
1.75 |
1.5 |
1.5 |
1.25 |
1 |
1 |
0.75 |
0.5 |
0.5 |
0.25 |
0.1 |
6、优质课评比(2分)
|
国家级 |
省 级 |
市 级 |
县(市、区)级 | ||||||||
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|
2 |
1.75 |
1.5 |
1.5 |
1.25 |
1 |
1 |
0.75 |
0.5 |
0.5 |
0.25 |
0.1 |
备注:1、全面先进、单项先进、课题成果、论文、优质课评比时间限定从2000年6月1日起
到2005年5月31日止。
2、研究论文是指公开刊物发表或由教育部门组织评选获奖的,具体参照《温州市教育局
关于申报中、高级教师职务评审论文要求的说明》。
附件2
瓯海区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公开选调教师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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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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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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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 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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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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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 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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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 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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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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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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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任 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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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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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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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教学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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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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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拟选调 学 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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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学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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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作 简 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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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
励
情
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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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校 意 见 |
学校(盖章)
年 月 日 |
中 心 学 校 意 见 |
中心学校(盖章)
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|||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