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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在区内公开选调部分省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教师的通知

[日期:2005-06-15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温瓯教政〔200559

 

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

关于在区内公开选调部分省、市级示范性

学校(幼儿园)教师的通知

 

各镇(街道)中心学校、直属单位(学校),各中小学:

为了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需要,进一步加强省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教师队伍建设,有利于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,经研究,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部分省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教师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  一、选调对象

    本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、直属单位优秀教师。

    二、选调条件

    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工作踏实,师德优良,身体健康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
    2、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比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,教学经验丰富,曾获区级教坛新秀;或在区级课题评选获二等奖、优质课评选获区二等奖、论文评选获区二等奖及以上者。

    3、具有较强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技能、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操作能力;

4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(时间计算到20058月底,下同)。

5、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,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。教龄满3年。

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:

1、有“三乱”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;

2、近三年受党、政纪处分者;

3、违反有关规定,受教育局通报批评未满三年者;

4、近三年,学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、不称职者。

    三、选调名额

根据景山中学等7所学校(幼儿园)的申报(包括经局批准的景山小学),这次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共15名(具体见下表)。

公开选调教师统计表

     学科

 

学校

语文

数学

英语

美术

 

合计

景山中学

1

1

 

 

 

2

新桥中学

1

 

1

 

 

2

梧田二中

1

1

 

 

 

2

景山小学

2

 

1

 

 

3

景山中学小学部

 

1

 

1

 

2

新桥一小

1

1

 

 

 

2

瞿溪一幼

 

 

 

 

2

2

 

6

4

2

1

2

15

四、选调程序

    坚持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采取个人申报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:

    1、个人申报。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教师,必须于20056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职称证书,区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、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,申报表(附件2)等材料,向所在直属单位(学校)、中心学校提出申报,经研究同意后,由直属单位(学校)、中心学校汇总上报到教育局政工科。

    2、资格审查。根据文件规定,经区教育局审核,符合选调条件的参加考核。

    3、组织考核。包括笔试、试教、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和履职考核(具体时间另定)。

    4、审核确定。区教育局根据考核成绩的总分和最低控制分数线,按其申报的选调学校、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,并予以公示,接受学校和教师的民主监督。

    五、考核内容与分值(总分为100分)

1、笔试:专业知识(25%)。

2、试教(55%)。

3、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(word操作、Excel数据处理、Powerpoint制作,10%)。

4、履职考核(10%)。具体细则见附件1

    六、其他事项

1、各申报对象原则上要申报与专业对口的、某一学校的某一学科。

2、为确保本次选调教师的质量,考核总分设最低控制分数为75分,即考核成绩总分低于75分的,不予接收;若考核总分75分以上(含75分)的对象多于公开选调指标的,则按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调对象(出现同分,依次按试教、笔试、履职成绩高者优先考虑)。

本次公开选调教师涉及面广,时间紧,政策性强,要求各单位、学校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,并做好有关教师的申报工作。

 

附件:1、瓯海区省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公开选调教

         师履职考核细则

2、瓯海区省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公开选调教师

    申报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二○○五年六月十日

 

主题词:教师  选调  通知

抄送:区委办,区人大办,区府办,区政协办,区委陈玲玲副书记,区委宣传部吴宏儒部长,区政府安晋副区长。

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 2005610日印发

(共印60份)

附件1

瓯海区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公开选调教师履职考核细则

(共10分)

 

1、学历、职称分1分)

   中学教师具有硕士学位1分,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学历1分;中高1分,中一、小学高级教师0.5分(两项合并计算,不得超过权重分,下同)。

2、名师名校长(培养对象)、教坛新秀分2分)

   省级2分,市级1.5分,县(市、区)级1分。

3、荣誉分(单项先进减半计算,同年只取最高分)(1分)

   国家级1分,省级0.75分,市级0.5分,县(市、区)级0.3分。

4、课题科研成果分(只取结题课题主持者、执笔者,同年取最高分)(2分)

国家级

 

 

县(市、区)级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2

1.75

1.5

1.5

1.25

1

1

0.75

0.5

0.5

0.25

0.1

5、教学研究论文分(只取论文第一作者、同年取最高分)(2分)

国家级

 

 

县(市、区)级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2

1.75

1.5

1.5

1.25

1

1

0.75

0.5

0.5

0.25

0.1

6、优质课评比2分)

国家级

 

 

县(市、区)级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2

1.75

1.5

1.5

1.25

1

1

0.75

0.5

0.5

0.25

0.1

 

备注:1、全面先进、单项先进、课题成果、论文、优质课评比时间限定从200061日起

 2005531日止。

2、研究论文是指公开刊物发表或由教育部门组织评选获奖的,具体参照《温州市教育局

   关于申报中、高级教师职务评审论文要求的说明》。

附件2

瓯海区省市级示范性学校(幼儿园)公开选调教师申报表

 

性别

 

出生

年月

 

联系电话

 

 

现任

职务

 

教龄

 

职称

 

聘任

时间

 

 

毕业院校

 

任教学科

 

所在学校

 

申报拟选调

     

 

申报学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学校(盖章)

 

       

 

 

 

 

中心学校(盖章)

 

   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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